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新站高新区服务民生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管理人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合肥市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0日,是新站高新区国有全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暖通工程维修,房屋租赁等业务,现公司物业服务项目40余个,服务面积达1500余万m²。公司始终秉承“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用心做好服务。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023年合肥市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选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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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一)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有良好的政治修为和职业素养。
(四)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2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刑事侦查或者纪律检查,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为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优筛优选、面试、人员确定、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2023年10月15日17:00
4.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报名后,于2023年10月16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2.被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社保缴纳明细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资格复审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优筛优选
1.资格复审后,各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未超过1:5,则全员进入面试环节。如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1:5,则按照各岗位优先条件等,进行简历优筛优选,最终以优筛优选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优筛优选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2.优筛优选环节根据岗位的优先条件,依据考生的学历、工作经验、资格证书、获奖情况等,对照预先设定的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进行量化赋分评价。优筛优选评价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于优筛优选结束后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3.通过资格复审或优筛优选人员,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缴纳面试费并打印面试通知书。如岗位面试人数出现空额的,按优筛优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4.面试通知书打印等各环节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 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人员确定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人员确定
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低于80分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高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岗位初选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初选人员),用人单位综合初选人员履历、工作能力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集体研究,按不高于1:1比例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如无合适人选,经研究后可终止该岗位选聘工作。拟聘人选名单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拟聘人选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造成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在初选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80分)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与报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职工保险待遇;薪资福利按照招聘单位有关制度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不能被录用等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缺,用人单位可依相关程序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设置为六个月。
七、其它
1.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2.应聘者在选聘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相关环节,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不退还报名资料。
4.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面试费用80元/人。
政策咨询电话:0551—65770182、62772117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51-62891910
监督举报电话:0551- 6577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