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2.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人岗相适。
二、选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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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勤勉敬业;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及一定的抗压能力;
4.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③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④公职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⑤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⑥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⑦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形。
(二)任职资格
具体岗位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合肥公交集团公开选聘管理人员岗位表》。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初试、面试、背景调查/组织考察、体检、党委会研究决定、公示、试用及聘用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12: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选聘在市国资委官网、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应聘者填写《合肥公交集团公开选聘管理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表与下列材料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fgjdjgzb@163.com)。
(1)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2)符合应聘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3)符合应聘要求的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公司对照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表和应聘材料,按照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低于5:1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聘。
(三)初试。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情况和岗位特性,确定初试形式(笔试或面谈),具体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四)面试。根据初试结果,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选聘岗位将设置不同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五)背景调查/组织考察。面试后,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背景调查/组织考察,最终形成考察材料,客观、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表现与特点,提交公司党委会议研究。考察工作由党建工作部、纪委等工作人员组成。由原用人单位或部门出具在职情况表现报告。
(六)体检。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党委会议研究。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是否聘任的决定。
(八)任前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胜任的解除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完善的薪酬福利保障体系,员工入职后即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规定
(一)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551-64459655,0551-64467581。
咨询时间:9:00-11:30、15:00-17:00(工作日)。
(二)本次选聘进行全过程资格审查,凡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公司将按保密规定处理报名人员信息,报名资料除用于选聘工作外不用于其它用途。
(四)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电话:0551-64469671。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