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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卫健委2023年度公开招聘126名技术人才公告
日期:2023-11-16 13:06:07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共引进126名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蜀山区卫健委2023年度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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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1月2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部分岗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阶段由蜀山区卫健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11月29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引进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大于引进计划数的,该岗位方可开考。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时,则按照“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计划数。如岗位被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5504459,改报时间为11月30日9:00至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和改报结束后,如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3,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之比不足或等于1:3的岗位,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笔试

增加笔试环节岗位的考生须在12月1日至12月2日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确认进入下一环节的筛选方式。

增加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及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蜀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五)面试 

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优先条件、笔试成绩(若有)高低优先。若所有条件或者成绩全部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最终取舍结果由招聘单位依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综合确定)。 

2.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蜀山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方式确定)。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引进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录用手续及有关待遇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卫健委将有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本次引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参照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定为3年。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四)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

合肥市蜀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51-65121772;

合肥市蜀山区妇女儿童保健中心:0551-65118935;

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执法监督所:0551-65117581;

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中心卫生院:0551-68501626;

蜀山区五里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51-65584922

蜀山区南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51-65770636;

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51-65763911

蜀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51-65121052;

2.考务咨询: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65504469

3.监督电话:0551-65133298

4.缴费及报名平台技术故障处理:0551-628919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五)查询网站:

蜀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fss.gov.cn/gsgg/index.html)、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