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合肥市中医院)2023年急需紧缺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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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硕士研究生: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取得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其中临床、医技岗位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本专业或临床医学类,且具有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
本科生: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证、学士学位证。
部分岗位要求四证齐全,四证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部分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3年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取得结业合格证书者。所有岗位要求截止报名时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表“年龄”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于网络报名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3日。
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专业方向、论文、工作经历、所需技能等的证明材料。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资格证-岗位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顺序排列扫描为一份PDF)发送至邮箱hfsyzzrsc@126.com(命名为:职位代码+应聘科室+姓名)。
报名成功与否,我院均会邮箱回复,请及时查看邮箱。若已发送邮件未收到回复,请于2024年1月4日15:00~17:00电话联系0551-63672133、63669010。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公告将于2024年1月5日在医院网站公布。
3.考生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1.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专业方向、论文、工作经历、所需技能等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经人社部门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进入笔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为准。
2.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布,按招聘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
3. 面试时间、地点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有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4.考生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体检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岗位表内备注的聘用方式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需在2023年底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1.报名人员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3.请考生在整个招考过程中保持手机通讯畅通,邮箱及时关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3672133/63669010
监督电话:0551-63672047
上述咨询及监督电话于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5.查询网站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ahhfs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