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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3-03-22 09:21:10 浏览

为适应合肥高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扫码查看岗位表


1.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岗位明细表;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足年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主要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fgxqzk.pzhl.net/index.php)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并记录进考生诚信档案。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3 日16:00前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9日9:00-4月4日16:00前登录网站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缴费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4月5日9:00-12:00,不参加改报的人员可在招考结束后申请退费。

4.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4月12日9:00至4月14日23:59登录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经济科技、时事政治、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按5:5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周六)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其中:

1.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以上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初选人员的政审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官网及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国家、省市及高新区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及其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续聘解聘等方面的条款。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解聘。合同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可继续聘任。


四、福利待遇

享受所聘单位同岗位人员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见习)期工资福利参照所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全程监督。


六、其它

1.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2.咨询电话:

合肥高新公共事务管理有限公司:0551-65711392

监督电话:0551-65396569  65359626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551-6289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