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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
日期:2023-05-19 09:23:16 浏览

因发展需要,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为江东控股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是集粮食购销、储备、多业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国有企业。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9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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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资格及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年龄等基本条件,其中 “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17办公室(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不受理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电子档并打印,仅签名为手写)。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3张。工作经验/年限需提供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考察环节资格条件复审时提供)

③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并打印)。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 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群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进行综合题和专业题测试。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群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结果公告》。

(2)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3:7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2.《体检入围名单》将在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招聘群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2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复审、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情况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备用人才库管理,有效期1年。根据人员离职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聘用。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1.录用人员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录用人员未通过试用期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分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录用人员工作满3年后,经综合考核合格后可与市粮食集团或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全年应发薪酬6—10万元,享受工会福利、单位体检、带薪年假、职工培训等福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与市粮食集团或其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享受企业年金。


六、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招聘群及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3.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报名咨询电话:0555-2366345/2366855(市人力资源公司)

监督举报电话:0555-2617133(市粮食集团)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